第一條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稱《條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試行辦法。
第二條 工傷保險基金在設區的市實行全市統籌。經濟欠發達、實行全市統籌難度較大的,可先在市內各區實行統籌,所轄縣(市)暫實行縣級統籌,逐步過渡到全市統籌。
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參加工傷保險的具體步驟和實施辦法,由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施行。
第三條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全省的工傷保險工作。縣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稱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工傷保險事務。
第四條工傷保險基金按以支定收、收支衡的原則籌集,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
工傷保險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工傷醫療費;
(二)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
(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四)生活護理費;
(五)喪葬補助金;
(六)供養親屬撫恤金;
(七)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八)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費;
(九)職業康復費;
(十)輔助器具費;
(十一)疾病與工傷因果關系鑒定費;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用于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
第五條工傷保險費的征收、繳納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征收、繳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統籌地區經辦機構首次確定用人單位繳費費率時,按用人單位《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營業執照》登記的經營范圍,對照工傷保險行業費率標準確定。
統籌地區經辦機構可根據用人單位上年度工傷保險費的征繳、支付以及工傷事故發生率等情況,適當調整用人單位當年繳費費率。
第七條 工傷保險儲備金按統籌地區當年工傷保險基金征繳額10%的比例提取,儲備金累計結余額不超過當年工傷保險基金征繳額的30%。工傷保險儲備金的使用由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意見,報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儲備金一經使用,應及時補足差額。儲備金不足支付的,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墊付。
第八條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要按照《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時限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其中,用人單位因交通事故、失蹤、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傷害及受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不能在規定時限內提出申請的,經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30日。
第九條 工傷職工認為疾病與工傷有因果關系的,應當在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時一并提出確認申請,同時提交工傷醫療服務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就實施搶救的,提交醫療機構出具的原始病歷。
第十條 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自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其中,不予受理決定中應當載明不予受理的理由、事實依據并告知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時間、方式。
第十一條 省和設區的市應按《條例》規定分別建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并設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事機構,由專人負責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日常工作和勞動能力鑒定組織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承擔以下鑒定或確認任務:
(一)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
(二)停工留薪期限的確認;
(三)疾病與工傷因果關系的鑒定;
(四)供養親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
(五)職工因病或非因工傷殘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能力鑒定事項。
第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建立醫療衛生專家庫。列入專家庫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選聘。醫療衛生專家庫每年調整一次。
第十四條省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等有關部門制定。
第十五條 申請工傷保險待遇應向統籌地區經辦機構提交工傷認定決定、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和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表。符合條件的,經辦機構應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核發待遇。
第十六條 被鑒定為1-4級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以及生活護理費調整辦法,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根據全省職工均工資、生活費用以及物價指數變化等情況適時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十七條 破產、關閉、解散和注銷企業被鑒定為1-4級的工傷職工以及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仍按原標準繼續發放。所需資金,原企業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保的,預留至當地均期望壽命(其中,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未滿18周歲的,預留至年滿18周歲),在資產清算時一次性撥付給經辦機構。被鑒定為5-10級的,按規定支付其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所需資金在資產清算時一次性撥付。
對已破產、關閉、解散和注銷企業的1-4級工傷職工和因工死亡職工的供養親屬,各地可參照本條前款的規定籌集資金,由經辦機構單獨列帳管理,參照工傷保險有關規定,保障其工傷待遇。資金籌集辦法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確定。
第十八條 工傷職工被鑒定為5?6級的,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為基數,支付本人20個月、18個月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35個月、30個月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工傷職工被鑒定為7?10級的,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分別按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為基數,支付本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為:7級16個月,8級14個月,9級12個月,10級10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為:7級25個月,8級20個月,9級15個月,10級10個月。
職工被確診為職業病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加發50%。
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全額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每減少1年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遞減20%。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全額的10%支付;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對接觸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在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時或者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前,應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告知職工。被確診患有職業病的,應辦理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待遇核定手續,并按本辦法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離休、退休和退職后被確診為職業病的,可以按規定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第二十條 2003年12月31日以前發生因工傷亡,其定期待遇如低于《條例》所定標準且現在仍符合領取待遇條件的,可從2004年1月1日起改按《條例》規定的標準執行,以前低于的部分和一次性待遇不再追補,所需資金從原渠道列支。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延伸閱讀:山東濰坊開展建筑業參加工傷保險專項擴面行動
記者12月27日從山東省濰坊市社保中心獲悉,為貫徹《關于印發山東省開展建筑業“同舟計劃”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關于印發〈濰坊市建筑業參加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精神,濰坊市扎實開展建筑業參加工傷保險專項擴面行動,助力建筑企業全面參加工傷保險,維護建筑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的工傷保障權益。
規范參保方式。相關部門暢通用人單位為建筑業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的渠道,對建筑施工企業相對固定的職工,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建筑項目使用的建筑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
確定繳費比例。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參照濰坊市建筑行業基準費率,按照以支定收、收支衡原則,商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合理確定建設項目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充分運用工傷保險浮動費率機制,根據工傷事故發生率、工傷保險基金使用等情況適當調整費率。
加強動態實名管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按照建設項目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實行實名制登記,通過網絡、傳真等申報方式,方便建筑施工企業報送參保人信息。
明確經辦流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社保中心相關要求,明確參保登記、待遇支付等工作流程,并對外公布,方便建筑施工企業申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勞動能力鑒定機構優化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流程,簡化手續,縮短認定、鑒定時間。
加強信息管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加強對參保職工信息管理,開發適應項目參保和建筑用工管理特點的信息系統,并實現與按單位參保系統有序銜接,與全民參保登記計劃有機結合,與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探索建筑業用工信息系統聯網,共享相關信息。
名稱 | 計算標準 | 法律依據 | 備注 |
醫療費 | 費用要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 《工傷保險條例》30條 |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
伙食補助 | 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具體規定 | 《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 |
統籌地區外就醫的食宿、交通費用 | 由統籌地區政府具體規定。 | 《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 |
工傷康復治療費用 |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 《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6款 | 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
輔助器具費用 |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按各省、直轄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 《工傷保險條例》第32條 | |
停工留薪費 | 1、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原則上不超過12個月。 3、如情況嚴重或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延長,但不超過12個月。 4、定殘后停發,享受傷殘待遇。 | 《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 |
停工留薪期間護理費用 | 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的護理標準進行給付,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 《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第3款 | |
定殘后的護理費用 |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以統籌地區上一年度職工均月工資為基數,分為: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均月工資×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均月工資×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均月工資×30% | 《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第3款、第34條。 |
傷殘一級至四級(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勞動崗位)
名稱 | 計算標準 | 法律依據 | 備注 |
殘疾賠償金(一級至四級) | 1、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勞動崗位。 2、按照傷殘等級,以本人工資為基數: 一級:27個月本人工資 二級:25個月本人工資 三級:23個月本人工資 四級:21個月本人工資 | 《工傷保險條例》第35條、64條 | 1、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均月繳費工資。 2、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均工資的60%計算。 3、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補足差額。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
殘疾津貼(一級至四級) | 以本人工資為基數: 一級:本人工資90% 二級:本人工資85% 三級:本人工資80%, 四級:本人工資75% |
傷殘五級、六級:
名稱 | 計算標準 | 法律依據 | 備注 |
殘疾賠償金(五級、六級) | 五級:18個月本人工資 六級:16個月本人工資 | 《工傷保險條例》第36條、山東省《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第25條第1款。 | 由工傷保險一次賠付,其他待遇見五級、六級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項。 |
五級、六級的傷殘津貼 | 五級:本人工資70% 六級:本人工資60% | 《工傷保險條例》第36條。 | 繼續在原單位工作的,不享有; 難以安排工作的,發放傷殘津貼 |
五級、六級的傷殘醫療補助金以及就業補助金 | 傷殘醫療補助金: 五級: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為基數×22個月 六級: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為基數×18個月 | 《工傷保險條例》第36條; 山東省《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第25條第1款。 | |
就業補助金: 五級: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為基數×36個月 六級: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為基數×30個月 |
傷殘等級七級至十級:
名稱 | 計算標準 | 法律依據 | 備注 | ||
殘疾賠償金(七級至十級) | 以 本人 工 資 為 基 數 | 七級:13個月 | 《工傷保險條例》第37條第1項 | ||
八級:11個月 | |||||
九級:9個月 | |||||
十級:7個月 | |||||
醫療補助金以及殘疾就業補助金 | 傷殘醫療補助金: 七級: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為基數×13個月 八級: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為基數×10個月 九級: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為基數×7月 十級: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為基數×4月 | 《工傷保險條例》第37條第2項、山東省《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第25條第2款至5款。 | 1、支付以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為前提。 2、職工被確診為職業病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加發50%; 3、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全額支付; 4、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每減少1年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遞減20%; 5、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全額的10%支付; 6、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 ||
就業補助金: 七級: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為基數×20個月 八級: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為基數×16月 九級: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為基數×12月 十級: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為基數×8個月 | |||||
名稱 | 計算標準 | 法律依據 | 備注 |
喪葬費 | 6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均工資 | 《工傷保險條例》第39條第1項 | 供養親屬范圍 (1)、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 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中, 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 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 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 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條件 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 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周歲、 女年滿55周歲的; (三)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周歲、 女年滿55周歲的; (四)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的; (五)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 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 (六)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 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 (七)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 停止享受撫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滿18周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就業或參軍的; (3)、工亡職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組織收養的; (5)、死亡的。 確定是否符合被供養資格時間 職工因工死亡,其供養親屬享受撫恤金待遇的資格, 按職工因工死亡時的條件核定。 |
一次性工亡補償金 | 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工傷保險條例第39條第3項 | |
供養親屬津貼 | 本人工資為基數: 配偶:40% 其他:30% 孤寡老人以及兒童在此標準上增加10%,所有親屬津貼之和不能超過其個人工資。 | 工傷保險條例三十九條第二項 | |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賠償標準: 其親屬享受《工傷保險條例》第39條1款規定的待遇, 即(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賠償標準: 其親屬可以享受《工傷保險條例》第39條第1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即喪葬費、供養親屬津貼的待遇。 | |||
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工傷賠償標準: 1、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 2、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 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4、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 |||
停止工傷待遇情形: 《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二條 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一)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二)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三)拒絕治療的。 | |||
用人單位主體變更問題: 《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分立、合并、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 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 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承擔。 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原用人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 企業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依法撥付應當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 《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四條 職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據前往國家或者地區的法律應當參加當地工傷保險的, 參加當地工傷保險,其國內工傷保險關系中止;不能參加當地工傷保險的,其國內工傷保險關系不中止。 《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五條 職工再次發生工傷,根據規定應當享受傷殘津貼的,按照新認定的傷殘等級享受傷殘津貼待遇。 | |||
山東省企業破產、關閉、解散和注銷的工傷賠償標準: 1、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工傷保險待遇按原標準繼續發放;因公死亡職工供養親屬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仍按原標準繼續發放。 所需資金,原企業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未參保的,預留至當地均期望壽命(其中,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未滿18周歲的,預留至年滿18周歲), 在資產清算時一次性撥付給經辦機構。 2、五至十級,按規定支付其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所需資金,原企業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其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其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在資產清算時一次性撥付;未參保的,其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在資產清算時一次性撥付。 注:法律依據:山東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第30條。 | |||
四川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在上海高考招生計劃人數和專業代..
時間:2025-05-22 09:19:52泰山科技學院對比西安理工大學高科學院哪個好 附分數線..
時間:2025-05-22 09:16:28江西航空職業技術學院在云南高考招生計劃人數和專業代..
時間:2025-05-22 09:13:20遼寧特殊教育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對比江西工商職業技術學..
時間:2025-05-22 09:10:51金山職業技術學院對比四川汽車職業技術學院哪個好 附分..
時間:2025-05-22 09:08:12成都銀杏酒店管理學院在重慶高考招生計劃人數和專業代..
時間:2025-05-22 09:05:01
關于2025年山東省工傷保險條例2023-08-19 00:46:38
山東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細則全文2023-08-12 17:37:16
山東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細則,2025年山東工傷賠償標準及工資計算2023-08-15 07:44:59
2025年山東工傷保險賠償標準一覽表2023-08-11 02:21:50
2025年山東淄博市張店區工傷保險待遇調整2023-08-16 16:12:05
云南能源職業技術學院市場營銷專業怎么樣?錄取分數線多少分2025-05-22 09:41:01
南昌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在湖北高考招生計劃人數和專業代碼(參考)2025-05-22 09:37:39
黑龍江農墾職業學院在四川高考招生計劃人數和專業代碼(參考)2025-05-22 09:35:14
哈爾濱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對比常州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哪個好 附分數線排名2025-05-22 09:32:23
海南上長春工業大學多少分 分數線及排名2025-05-22 09:28:45
科爾沁藝術職業學院對比山東水利職業學院哪個好 附分數線排名2025-05-22 09:25:00
呼和浩特職業學院對比山西警官職業學院哪個好 附分數線排名2025-05-22 09:22:04
廣東工傷2級賠償待遇,2025年廣東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細則 2023-08-16 02:24:41
上海工傷2級賠償待遇,2025年上海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細則 2023-08-18 06:20:31
北京工傷2級賠償待遇,2025年北京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細則 2023-08-20 23:48:47
南京理工大學,自主研制衛星在美國升空2023-08-16 09:54:32
河北經貿大學,打造首家服務雄安新區智庫2023-08-20 03:17:46
精選一場病房里的研究生復試2023-08-24 15:41:27 




